欄杆安全規範

- 陽台欄杆高度係參採現行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」第38條規定所訂定,惟考量96年以前所建置之住宅陽台欄杆高度較矮,爰若為舊式住家者應具有其他防護措施。
- 若居住位於9 樓以下(含9 樓)的樓層,陽台欄杆之高度設計不得小於110公分,10層以上不得小於120公分。
- 欄杆間距應小於10公分。(圖1)
- 不可安裝可攀爬之欄杆,如橫式(水平)欄杆(圖2)
- 亦不可放置傢俱、玩具、花盆等可當腳凳的雜物。(圖3)
